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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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阅览室守则

发布时间:2024-05-17阅读数:来源:

报刊阅览室:图书馆一层

1.阅览室所藏书刊资料,仅供读者在阅览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2.阅览室严禁读者将个人物品,如:书包、书刊、零食、水杯等带入;

3.读者自行选取书刊,每次限取一册,阅毕放回原处。

4.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一律不准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复印,请到服务台找工作人员,印毕放回原处。

5.爱护阅览室内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物品,不得刻画、撕割、污损;

6.为维护多数读者权利,进入阅览室请勿占座;

7.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可借图书阅览室:图书馆三、四、七层

1.可借阅览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凡我院有借书资格的教职工、学生、临时人员均可入库选书; 

2.阅览室内书架两侧有图书类别标识,读者可以快速查找到自己所找图书;在选书过程中每次取书不能超过5册,阅毕请放到书车上,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

3.选好书后,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或找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理借书手续,办理手续前请先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涂写、缺页、破损等,如有应告知工作人员作相应处理。已借出的图书请勿带入阅览室内;

4.阅览室内不允许读者将个人的书包、书刊、雨具、零食等物品带入;

5.阅览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要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喧哗、吵闹;

6.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否则以盗窃图书处理;

7.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借阅资格或进行罚款处理。

样本书库:图书馆五、六层

1.凡我院教职工、学生、临时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均可进入样本书库阅览室;

2.本阅览室只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请勿带出阅览室。

3.读者每次取书不能超过5册,阅毕请放到书车上,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

4.爱护阅览室内图书,遗失、损坏图书,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电子阅览室

图书馆二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读者上网浏览信息、查询网络数据库和读者自带电脑学习的场所,有55台电脑和39个笔记本(自带)机位。1.使用者需持一卡通(带有照片)或学生证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指定机位就坐;2.上网时点击桌面“宽带连接”,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3.使用者上机结束后请告知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若未告知而离开时间超过 15分钟(含15分钟)则需重新办理入位手续;4.使用者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或与学习、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打游戏等),一经发现,将停止其机位的使用资格;5.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请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维修或调换机位;6.设备若被人为损坏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并通报处理结果;7.请勿把食品、液体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8.音像资料暂不对外开放;读者不准自带录像带或光盘进入阅览室。

研习室:图书馆三层

研习室是为方便在校同学考研阶段的学习而开设,现对研习室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研习室目前仅供考研复习使用;

2.考研同学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图书馆批准后,方可使用研习室;

3.研习室实行专人专座,非本人允许,他人不得擅自使用;每张自习桌设有专柜,供本人存放学习用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4.研习室的管理实行考研同学轮流制,值班同学负责研习室的开关和卫生监督,同时图书馆配有专门人员负责研习室的管理;

5.研习室需保持安静,不得高声交谈,手机设置为静音,不得接、打电话;

6.禁止在研习室用餐(尤其是盒饭,包子等)和零食(尤其是带壳食品,如瓜子、花生等),保持研习室整洁卫生,离开时垃圾随身带走;

7.禁止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携带并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8.研习室同学无故缺席两天、带非研习室同学进入研习室学习或者发现其为非考研人员等情况,图书馆有权取消其研习室学习资格;

9.值班和研习室同学有责任和义务向图书馆反映违反管理规定情况;

10.研习室每天开放时间6:30至22:30(节假日照常开放);

11.研习室读者必须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