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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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使用手册 - 副本

发布时间:2024-05-16阅读数:来源:山西传媒学院图书馆网站

图书馆开馆及借还书时间

阅览室

名称

藏书 类 别

开放时间

服务方式

自习区、研习室

周一至周日

6:30-22:30

自主学习

1F

总咨询台

———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15

还书、咨询

报刊阅览室

中文过刊、西文过刊

2024年现刊、报纸

周一至周日

9:00--22:00

馆内阅览、自习、文献复印

2F

电子阅览室

电脑、自带笔记本机位

周一至周日

9:00--22:00

上网、自习

3F

艺术图书阅览室

J艺术;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T工业技术

周一至周日

9:00--22:00

阅览、自习、自助借还书

4F

文学图书阅览室

K历史、地理;I文学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22:00

周六至周日

9:00--22:00

阅览、自习、自助借还书

教师阅览室

阅览、备课

5F

样本书库(一)

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15

馆内阅览

6F

样本书库(二)

除IJK学科外的所有图书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15

馆内阅览

7F

综合图书阅览室

除JGTKI学科外的其余类别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15

阅览、自助借还书

注:如遇局部调整或法定节假日,请关注图书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的最新通知

阅览室守则

报刊阅览室:图书馆一层

1.阅览室所藏书刊资料,仅供读者在阅览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2.阅览室严禁读者将个人物品,如:书包、书刊、零食、水杯等带入;

3.读者自行选取书刊,每次限取一册,阅毕放回原处。

4.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一律不准带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复印,请到服务台找工作人员,印毕放回原处。

5.爱护阅览室内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物品,不得刻画、撕割、污损;

6.为维护多数读者权利,进入阅览室请勿占座;

7.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可借图书阅览室:图书馆三、四、七层

1.可借阅览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凡我院有借书资格的教职工、学生、临时人员均可入库选书; 

2.阅览室内书架两侧有图书类别标识,读者可以快速查找到自己所找图书;在选书过程中每次取书不能超过5册,阅毕请放到书车上,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

3.选好书后,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或找工作人员一次性办理借书手续,办理手续前请先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涂写、缺页、破损等,如有应告知工作人员作相应处理。已借出的图书请勿带入阅览室内;

4.阅览室内不允许读者将个人的书包、书刊、雨具、零食等物品带入;

5.阅览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要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喧哗、吵闹;

6.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否则以盗窃图书处理;

7.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借阅资格或进行罚款处理。

样本书库:图书馆五、六层

1.凡我院教职工、学生、临时人员凭本人工作证均可进入样本书库阅览室;

2.本阅览室只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请勿带出阅览室。

3.读者每次取书不能超过5册,阅毕请放到书车上,不得将图书乱插、乱放;

4.爱护阅览室内图书,遗失、损坏图书,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请自觉遵守阅览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电子阅览室

图书馆二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是读者上网浏览信息、查询网络数据库和读者自带电脑学习的场所,有55台电脑和39个笔记本(自带)机位。1.使用者需持一卡通(带有照片)或学生证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指定机位就坐;2.上网时点击桌面“宽带连接”,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3.使用者上机结束后请告知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若未告知而离开时间超过 15分钟(含15分钟)则需重新办理入位手续;4.使用者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或与学习、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打游戏等),一经发现,将停止其机位的使用资格;5.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请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维修或调换机位;6.设备若被人为损坏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并通报处理结果;7.请勿把食品、液体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8.音像资料暂不对外开放;读者不准自带录像带或光盘进入阅览室。

研习室:图书馆三层

研习室是为方便在校同学考研阶段的学习而开设,现对研习室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研习室目前仅供考研复习使用;

2.考研同学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图书馆批准后,方可使用研习室;

3.研习室实行专人专座,非本人允许,他人不得擅自使用;每张自习桌设有专柜,供本人存放学习用品,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4.研习室的管理实行考研同学轮流制,值班同学负责研习室的开关和卫生监督,同时图书馆配有专门人员负责研习室的管理;

5.研习室需保持安静,不得高声交谈,手机设置为静音,不得接、打电话;

6.禁止在研习室用餐(尤其是盒饭,包子等)和零食(尤其是带壳食品,如瓜子、花生等),保持研习室整洁卫生,离开时垃圾随身带走;

7.禁止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携带并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8.研习室同学无故缺席两天、带非研习室同学进入研习室学习或者发现其为非考研人员等情况,图书馆有权取消其研习室学习资格;

9.值班和研习室同学有责任和义务向图书馆反映违反管理规定情况;

10.研习室每天开放时间6:30至22:30(节假日照常开放);

11.研习室读者必须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相关规定。

相关服务设施规定

图书馆电子存包柜使用须知

图书馆一层大厅北侧、三层和四层阅览室大厅门口设有电子存包柜。为确保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方便读者公平、合理、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包柜只限使用校园一卡通进行存取。

提示:同一存包柜不许进行两次取出。取出物品时必须取走所有物品,重新刷卡存放。

2.现金及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如果丢失后果自负;

3.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4.请读者务必在当天闭馆(22:00)前拿走自己存放的物品,不得隔夜存放,否则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并按规定暂停借阅权利。本馆不负责物品的完好与否;

5.如果因一卡通管理不善,而由他人盗刷,后果由卡主自负;

6.如果中途取物,必须全部取出,重新寄存操作;

7.记好所存箱门,注意寄存柜屏幕提示说明;

8.切勿在他人已开的箱内存物;

9.如有使用问题,请与图书馆二层办公室联系,电话:2772390。

关于图书资料复印服务的规定

为方便读者充分利用馆藏资源,图书馆现提供图书资料复印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1.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正常工作日)

2.复印地点:图书馆一层大厅服务台

3.复印范围:

图书馆现有馆藏文献资源(图书、期刊、报纸等)的复印;不提供打印和扫描服务。

注:读者自带复印纸张,免费复印。

图书馆拍摄的规定

一、拍摄人员必须为我院教师与学生,非本院师生概不接待。我院教师与学生须提交申请,注明拍摄原因、携带设备、时间、人数及地点,由所在系领导签字同意,到图书馆办公室加盖图书馆公章,送往拍摄楼层,由楼层负责人安排拍摄。

二、阅览室内一律禁止进入拍摄作业,其它地方只许取景。

三、拍摄者任何时候不得影响其他读者。

四、拍摄人数不超过4人,且拍摄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拍摄时不得擅自挪动图书馆内物品,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挪动。拍摄完毕后,所有物品归回原位。如拍摄过程中损坏室内物品,拍摄人员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严禁拍摄期间在馆内吸烟,严禁使用电源、灯卡等大功率设备。

七、拍摄期间需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有权停止其拍摄。

朗读亭(试用)使用规定

1.朗读亭介绍

“原邑”朗读亭集朗读、练习、录制、演讲训练等功能为一体。采用高强度全隔音钢化玻璃,内部配备了专业的录音棚设备,包括高保真音响、头戴式耳机和专业麦克风等,能很好地保证朗读者的朗读体验。朗读时,屏幕界面同步显示文字,可供选择的朗读题材有中英文诗歌、散文、小说等多种形式。读者可自行选择朗诵配乐,配乐种类多达上百种。朗读结束后,录音文件可保存在读者手机内并分享至朋友圈。

2.朗读系统操作说明

第一步:扫码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取屏幕上二维码后,即自动登录到朗读系统首页。

第二步:选择朗读素材

朗读素材选择可使用按分类选择素材和搜索素材。

在自由朗读功能里,读者可自带朗读素材进行朗读,朗读完成后,作品自动上传至微信客户端。

第三步:开始朗读界面

在“开始朗读界面”中,具备开始朗读、试听他人作品、背景音乐选择等三个功能。

开始朗读:点击“开始朗读”按钮,三秒后将开始朗读录音模式;

试听他人作品:点击“试听他人”按钮,可以试听其他读者同篇素材的录音;

背景音乐选择:点击“背景音乐”按钮,可进入背景音乐试听和选择的操作界面。

第四步:朗读录音界面

在“朗读录音”界面中,可调节耳机和麦克风音量,可根据个人朗读习惯调节速度(字幕滚动速度)。

点击屏幕正下方“暂停按钮”,可选择“结束朗读”回到素材选择页面,点击“继续朗读”则回到朗读录音界面;

点击“重读按钮”,则倒数三秒后重新进入朗读录音模式,朗读结束后点击“完成”即进入系统评分界面。

点击“播放按钮”试听本次朗读录音;

点击“再读一次”可重新进行朗读;

点击“回到首页”可快速返回朗读系统首页。

自助借还机使用规定自助借还机操作指南:

图书借阅:

1.将所借书籍放置在自助借还机操作台上;

2.将读者一卡通放置在右上角读卡区域内;

3.点击“借阅”,输入一卡通密码,点击回车;

4.点击“确定”,借书成功;

图书归还:

1.将归还图书放置在自助借还机操作台上;

2.点击“归还”;

3.点击“确定”,还书成功。

自助除菌机操作指南:

图书借阅:

1.打开柜门,将所借图书打开,书脊靠后插在竖棍上,每个竖棍只能插一本图书;

2.关住柜门,自助借还机将自动除菌,除菌时间为30秒;

3. 除菌完毕后,点击“图书借阅”;

4.将读者一卡通放置在右上角读卡区域内;

5.输入一卡通密码,点击回车;

6.提示“借书成功”,即可。

图书归还:

1.打开柜门,将归还图书打开,书脊靠后插在竖棍上,每个竖棍只能插一本图书;

2.关住柜门,自助借还机将自动除菌,除菌时间为30秒;

3. 除菌完毕后,点击“图书归还”;

4.提示“还书成功”,即可;

注:首次使用自助借还机必须修改密码,密码修改方法如下:

1. 登陆图书馆官网,点击“馆藏资料检索系统”(在校园网内登陆点击内网,在校园网外登陆点击外网),进入馆藏检索系统;

2.右上角点击“登陆”;

3.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一卡通卡号,首次登陆时默认密码为一卡通卡号,首次登陆时必须修改默认密码;

4.输入原密码,新密码,确认密码,点击确定。密码修改成功。密码必须为数字和字母的组合,且不少于8位。

违规赔偿制度

对私自携带书刊、影像资料出库室者的处理办法

为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满足广大读者的借阅需求,对私自将图书、报刊、影像资料带出监测通道、书库、阅览室、视听室者,做如下处理:

1.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通报院系有关部门;

2.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按校规、校纪进行处理,必要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查处;

3.对盗用他人一卡通借书者,用已挂失的一卡通借书者,“调包”还书,以次换好者,一律按窃书处理。并按书、刊、影像资料原价格的10倍至20倍赔偿,若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赔偿,并停止其借阅期三个月;

4.赔偿款除用于图书、音像资料重新购置等外,交学院财务处。

书刊影像资料损坏遗失处理办法

1.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情况,由本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2.读者必须爱护所借图书、音像资料,并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应主动说明情由,在一个月内办理赔偿手续。如超期办理,按超期天数加收超期赔偿;

3.凡损坏一张条码、一张书标、一根磁条者各赔偿5元;

4.读者所借图书、音像资料,如有批点、涂改、卷折、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自行修复并处以1-5元的赔偿;程度较严重,必须加工整修才能继续流通者,则处以5-15元的赔偿;

5.读者严重损坏书刊者,如拆散、剪裁、撕割或遗失书刊资料,应在一个月内以原资料的相同版本(同书名、同作者、同出版社)赔偿,同时每册需交耗材加工费10元。买不到同版本书的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1 - 2年内出版者—图书价×2倍

(2)3 - 5年内出版者—图书价×3倍

(3)6 -10年内出版者—图书价×5倍

(4)11-20年内出版者—图书价×10倍

(5)出版年超过20年者—图书价×20倍

6.线装图书、进口、绝版珍藏图书及原版绝版珍藏音像资料按原价30倍赔偿,成套多卷图书,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一册(盘)按整套价格的以上倍数计算赔偿。丢失后剩余部分留存图书馆;

7.丢失的其他音像资料(除原版绝版珍藏音像资料外),按原价的 5倍赔偿,丢失整套中一盘的按整套价格的5倍赔偿;

8.超期办理赔偿手续者,按超期天数加收超期罚款0.2元/天/本;

9.丢失图书、音像资料已赔款,在本年度内找到原资料时,可将原资料交还本馆,凭原赔款收据退款,但要交纳适当的超期罚款;

10.凡拒绝赔款或交纳罚金者,除停止其借阅外,同时通知有关部门从本人工资或助学金、奖学金中扣除,或离校时不予办理离校手续,直到按规定处理完为止;

11.赔偿款除用于图书修复等外,交学院财务处。

对各种违章行为的赔偿办法

1.随地吐痰者、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者、桌面乱画者每次赔偿10元;

2.馆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

3.损坏玻璃、桌、椅等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赔价50%至2倍罚款;

4.乱动消防报警和配电装置者罚款30元;

5.为赔偿款而无理取闹者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6.款项统交学院财务处,并出具相关票据。

图书捐赠事项及流程

图书捐赠事项及流程 山西传媒学院图书馆自建馆以来,多次接收到本校教职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的图书。这些赠送书刊极大地丰富了馆藏,拓宽了学校师生视野,在此谨向赠予者致以深深的谢意,同时也热烈欢迎更多的师生、学者、友好人士积极向学校图书馆赠送优秀书刊,图书馆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书,并在图书馆网站上予以公布捐赠清单。 为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符合以下入藏标准的文献资料接受捐赠:(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2)为正式出版物。(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大学课本除外)。(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

(4)内有划线、标注、眉批的图书(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

(5)品相不好、破损图书。

(6)内容低下、陈旧、基本上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

(7)期刊、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

(8)页码少于49页的图书。

(9)学校下发的学习资料等已有馆藏的图书。

三捐赠流程

(1)由捐赠人通过校园OA系统中“图书捐赠登记”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如特殊情况,可由馆员代填)。

(2)待系统受理后,捐赠者可将图书送到采编部,也可联系图书馆派员提取(办公室0351-2772390,采编部0351-2772395)。

(3)图书加工入库。

(4)入库后,向捐赠人授予《收藏证书》留作纪念。

(5)图书馆网站主页的“书刊捐赠”专栏发布捐赠者的姓名、单位、所捐图书清单。

对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按照图书馆馆藏图书办法加工、入藏,对收到的不满足入藏条件的图书,图书馆有权做相应处理。

朗读亭密码

来源:山西传媒学院图书馆2024-04-12 08:55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