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学生干部是推动和铸造党和国家伟大事业的重要后备力量,为鼓励学生勇担时代重任,提升综合能力,投身社会服务,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设立山西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三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2.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任劳任怨,成绩显著。
3.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全年到课率不低于95%。
4.团结同学,协助老师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率为95%以上。
6.学生体育测试成绩评定达到及格及以上者。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四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二级学院组织,填写“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报学生部。
第五条学生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 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同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七条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