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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 学分认定及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10阅读数:来源:山西传媒学院校园网

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山西传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纲要》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成员主要由教务部、学生部、科研部、校团委、学生会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抓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等组成,逐级负责本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审核、认定和相关资料保存归档工作。学院管理工作小组名单上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认定依据

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分别依据《山西传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式)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1)和《山西传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式)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2)执行,认定方式主要分为学分式和记录式两种,认定通过后以《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形式展现。

学分式认定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种,必修学分即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要求必须达到的学分,其中必须包含创新创业类、思想成长类、志愿服务类学分,然后通过自选其他类别实践活动学分获得不少于10个学分。超出部分仅作为评奖评先重要依据,不能折抵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取得的学分。

记录式指依据社会工作履历类、集体荣誉类和个人荣誉类等三个类别,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以记录形式体现,不进行学分认定。


三、认定方式

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由学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实施。学分认定依据为文件、证书、成绩单等材料,学生直接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经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学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确认后认定相关学分;认定依据为活动签到记录,则由管理平台自动认定,参加完相关活动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认定程序

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网上学分认定由各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每学年认定1次,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一周开始进行,毕业班级安排在答辩前一个月开始。认定程序主要分为提交材料、初审、复审、公示和上报等程序。

1.提交材料:学生本人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直接提交相关材料,时间不受限制,活动结束后即可将相关文件、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电子图片或扫描件及时上传(以证明材料原件上落款时间所在的学期为准)。

2.初审:每学年第二周,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责成学生所在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完成初步审核工作。班级团支部支委会要针对学生在平台上提交的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对其第二课堂学分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及时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中操作确认。

3.复审:各班级团支书将初审通过学生的证明材料汇总提交至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经复审和认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留院系存档,证明材料原件待院系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返还学生本人。

4.公示:经各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认定后,由各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若有异议,须经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再次进行复审、认定。

5.上报:经公示无异议,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需在管理平台上提交院系认定结果。

6.抽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对各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认定通过学生人数的5%-10%,各学院依据抽查名单,及时上报学生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以课程考试作弊处理;对存在重大工作过失的学院或个人将按照《山西传媒学院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筛查核发

各院系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需在本科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以学期为单位对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尚未达到10个学分(其中必须包含创新创业类、思想成长类、志愿服务类学分)的学生进行筛查,并公示筛查结果。公示期后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院未通过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汇总表》(附件3)。

若在第七学期必修学分达到最低要求10个学分者,即可获得《山西传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单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教务部和校团委公章;未达到者,第八学期的四月底通过筛查,即可获得第二课堂成绩单;若必修学分仍未达到最低要求10个学分的学生,则参照《山西传媒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修订)》、《山西传媒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规定的办法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诉委员会进行申诉。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申请。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式)认定范围及标准

2.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式)认定范围及标准

3.学院未通过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汇总表



山西传媒学院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式)认定范围及标准

学分

类别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认定内容

学分

认证材料

备注

必修

创新创业类

“挑战杯”

“互联网”

“创青春”

三大全国高规格创新创业赛事

国家级

10-6

1.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

3.其他能够证明参赛的佐证材料

1.国家级:特等奖10,金奖8,银奖7,铜奖6;省级:特等奖6,金奖5,银奖4,铜奖3;校级:金奖3,银奖2,铜奖1;各类专项奖按对应级别铜奖计,可以累加;同一作品只取最高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省级

6-3

校(市)级

3-1

参赛未获奖

0.4

除上述三项赛事之外的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类创新创业竞赛

国家级

5-3

1.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

3.其他能够证明参赛的佐证材料

1.国家级:金(一等)奖5,银(二等)奖4,铜(三等)奖3;省级:金(一等)奖3,银(二等)奖2.5,铜(三等)奖2;校(市)级:金(一等)奖2,银(二等)奖1.5,铜(三等)奖1;各类专项奖按对应级别铜奖计,可以累加。同一作品只取最高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省级

3-2

校(市)级

2-1

参赛未获奖

0.3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4

证书或文件


市(厅)级参加

2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省(部)级以上参加

4

成果鉴定书


市(厅)级参加

2

校级参加

1

专利

发明专利

4

专利授权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

3

外观设计专利

3

科研课题(含横向课题)立项

省(部)级以上参加

3

立项任务书 学校立项文件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市(厅)级参加

校级重点课题参加

2

校级横向课题参加

1

申报未立项

0.5

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核心期刊(含)以上

第一作者

3

当期出版刊物

封面、目录、正文扫描PDF

核心期刊认定以山西传媒学院科研部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CN级刊物

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

1

第三及以后作者

0.8

省级(含)

以上报刊

第一作者

2

出版报纸、杂志

地市级报刊

第一作者

1

会议收录论文

第一作者

3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须为国家级学术类年会、会议、论坛

第二作者

2

第三及以后作者

1

参加创新创业类学术活动(讲座、论坛、沙龙等)

每参加1次

0.5

签到记录

每学年上限1学分

入驻创业企业孵化器

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或重大项目负责人

2

由孵化器管理方或者创业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认定上限2学分

注册公司

企业法人

2

营业执照

必修

实践服务类

社会实践

(寒暑假期间)

国家级队伍参加一次

5

学校有关文件、新闻链接、截图等


省级队伍参加一次

3

校级队伍参加一次

2.5

院级队伍参加一次

1.5

学院有关证明及实践报告、图片

自主活动

0.5

提交有关证明及实践报告、图片

志愿服务

在省级以上知名赛会或各类公益类组织、担任志愿者或义工每满8个小时

0.4

签到记录

主办方证明(带公章)、工作证或工作照

认定上限4学分

红十字会

无偿献血(含全血、成分血)

1

献血证

每献出全血200ml记1,成分血每一个单位记1,至多不超过2分。

造血干细胞

或骨髓

4

相关证明文件

大学期间仅记录一次

成为正式注册志愿者

0.5

相关证书

地市级以上红十字会,大学期间仅记录一次

学校组织

应急救护培训

0.5

签到记录

每学年认定上限1分

防艾、防传染病、心理健康等医疗卫生讲座H

0.3

签到记录

每学年认定上限0.6分

注册青年志愿者

0.5

志愿汇记录或相关组织证明

每学年记录一次

注册学生会志愿者

0.5

志愿汇记录或相关组织证明

每学年记录一次

见义勇为

主要参加

4

提供荣誉证书

认定细则以《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为依据

必修

思想成长类

业余党校

按要求完成全部学习

2

结业证书

大学期间仅记录一次

业余团校

按要求完成全部学习

1

签到记录

每学年记录一次,大学期间上限为2分

青马工程

按要求完成全部学习

1.5

结业证书

大学期间仅记录一次

团员民主评议

优秀

1

二级学院团委评议结果文件

评议不合格者不予记录;

每学年记录一次,大学期间上限为2分

合格

0.5

选修

文体活动类

国内知名

大学生

体育类竞赛

国家级及以上

8-6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1.国家级:特等8,一等8,二等7,三等6;省级:一等5,二等4,三等3;校级:一等3,二等2,三等1;

2.上述一等指冠军,二等指亚军、季军,三等指第4-8名;

3.国内知名大学生赛事,由各级政府举办的大学生竞赛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各类友谊赛、表演赛、邀请赛不予加分;

4.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记录一次,且取最高分值;

5.大学期间该项得分上限为9分。

省级

5-3

校(市)级

3-1

参赛未获奖

0.4

报名和相关佐证材料

国内知名

文艺类竞赛

国家级及以上

8-6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等相关材料

1.特别知名或重大奖项,直接提交校级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评定;

2.参照学校科研部发布的最新版《山西传媒学院创作成果认定标准》,进入名录的按所标级别执行;未进入名录的,由校级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认定;

3.由校内各部门主办的品牌活动,按校级竞赛执行。如:校园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器乐大赛、光影随行、朗艺团选拔等。

4.大学期间该项得分上限为9分

省级

5-3

校(市)级

3-1

参赛未获奖

0.4

艺术类展演展览

国家级及以上

8-6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等相关材料

1.参照学校科研部发布的最新版《山西传媒学院创作成果认定标准》,进入名录的按所标级别执行;未进入名录的,由校级第二课堂工作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认定;

2.如展演或展览不设评奖,则按该级别最低分执行;如设奖项,按则分三级以1分级差对应执行。

3.教育部组织的大学生艺术展演,入选报送节目按校级顶格执行。

4.大学期间该项得分上限为9分

省级

5-3

校(市)级

3-1

高雅艺术进校园

戏曲知识进校园

观看剧目或志愿服务

0.5

活动签到

同一剧目仅限一次

每学年认定上限1

参加学生社团

参加社团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0.5

社团考核名单或社团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期间认定上限1学分

学校、学院组织的非专业类、群众性文艺活动

校级活动每参加1次

0.4

活动签到

每学年认定上限1学分

院级活动每参加1次

0.2

学校、学院组织的非竞技类、群众性体育活动

校级活动每参加1次

0.4

活动签到

每学年认定上限1学分

院级活动每参加1次

0.2

选修

知识拓展类

参加讲座及各项学术活动(非创新创业类、健康卫生类)

校级活动每参加1次

0.4

活动签到

每学年认定上限1学分

院级活动每参加1次

0.2

在学术报告会、论坛、沙龙、宣讲会等作为嘉宾发言

主旨演讲

1

提交相关视频、新闻、图片、会议记录、发言稿等佐证材料

大学期间认定上限1学分

提问互动

0.5

选修

技能特长类

学习水平考试

每获得1个

1.5

证书/成绩单

大学英语四六级(425分及以上)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托福、GRE、雅思等英语水平认证、日语一二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甲以上)、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等

职业资格证书

每获得1个

1

证书

会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司法资格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其他技能证书

每获得1个

1

证书

汽车驾驶、烘焙、厨师、茶艺、健身等文艺、体育、创业类技能培训,认定上限3分

加分项

集体表彰类

集体荣誉

每获得1个

4-0.5

1.获奖奖牌

2.获奖文件

国家级荣誉4,省级2,校(市)级荣誉1,院级荣誉0.5;

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获得的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

以宿舍为单位获得文明宿舍等集体奖项;

以学习小组或者科研团队为单位获得各类集体表彰

合格条件:

1.必修型学分大学期间至少各自有一类得到学分;

2.满足条件一后,在毕业前可选择任意类型直至达到10分及以上;

优秀条件:

1.在已具备合格条件的基础上,总分达到12分及以上;

2.在已具备合格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直接认定为优秀;

备注:

1.总分无上限。

2.同一项内容不重复记分,以最高获奖等次计分。

3.部分类型项目分值有上限,请合理安排参加和申报时间。

附件2:

山西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式)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

认定材料

备注

工作履历类

聘书或证明

担任班级、学院、学校各类学生组织骨干满一年。

主要记录信息:时间、级别、组织名称、职务名称。

个人荣誉类

荣誉证书

获得学院及以上各类表彰。

主要记录信息:时间、级别、荣誉名称。

备注:

1.工作履历类,记录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或一届)的职务信息。下列情形均不记录:民主评议或考核不合格者;长期请假超过90天者;受到各类处分者;中途辞职者;未交接工作自动离任者。

2.个人荣誉类,记录学生所有以个人名义获得的表彰或荣誉。

附件3:

学院未通过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汇总表

学院(公章):

填表人:

序号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

班级

备注


































































































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