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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传媒学院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阅读数:来源:

山西传媒学院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根据团中央2013年11月修订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以及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志愿者(英文名称为Volunteer)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人。

第三条注册志愿者(China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四条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包括校、二级学院团委领导下的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内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志愿服务类社团等。

第五条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志愿者标识

注册志愿者标识(通称“心手标”)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又是英文"Volunteer"的第一个字母"V",红色,图案中央是手的造型,也是鸽子的造型,白色。标志寓意为中国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达"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和"团结互助、共创和谐"的主题。(附件1)

第七条每年3月5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


第二章注册


第八条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山西传媒学院在校学生或青年职工;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注册机构

山西传媒学院,校级、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为我校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的校内其他志愿者团体,必须经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授权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

第十条注册程序

(一)个人注册:

1、申请人登陆志愿汇网站(http://www.zyh365.com)或者下载“志愿汇app”提交申请。

2、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二)组织注册:

1、校内青年志愿者团体向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山西传媒学院志愿者团体申请登记表》(附件2),批准后方可继续开展志愿活动;

2、申请成立的志愿者团体于每学年开学初(9月)需提交《山西传媒学院志愿者团体注册登记表》(附件3),方可进行本学期志愿活动;

2、逾期未进行注册的校内志愿者团体,将被取消活动资格。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注册志愿者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我校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内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定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十二条注册志愿者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二)每名注册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四)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五)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七)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内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志愿服务


第十三条志愿服务的内容

(一)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二)志愿服务主要领域包括: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等。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的开展形式

(一)校内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将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全校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

(二)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学校各级团委、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志愿服务行动也可吸收符合注册志愿者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三)学校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订、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的开展要求

(一)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定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注册后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二)注册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通过“志愿汇”系统,向所在志愿者组织申请志愿服务。

(三)各志愿者组织不得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其他超出志愿服务范围的活动。

(四)鼓励各志愿者组织依托网络新媒体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第五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组织机构

(一)山西传媒学院校、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校、二级学院团委具体指导开展日常活动,校内青年志愿者团体的注册、管理等工作由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

(二)具体志愿者的登记、管理、培训、考核等由志愿者所在组织负责。

第十七条日常管理

(一)管理: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日常管理依托于“志愿汇”系统。

(二)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附件1)。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三)宣誓: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于每年3月5日前后组织志愿者开展宣誓活动。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四)培训:注册志愿者培训主要由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进行。

1、每学年初由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本二级学院内注册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如何参与志愿服务,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形式,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的系统培训。

2、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二级学院青协理事会,对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进行相关交流等,提高志愿者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志愿服务经验的交流。

3、各二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应根据自身所在学院的专业特色,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并组织成立具备一定专业素养、项目化运作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发挥自身优势,更好的服务社会。

4、另外对长期的、明确的服务任务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的、统一的培训;对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如抢险救灾等,可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视需要决定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

(五)权益保障:全校各二级学院共青团组织、各志愿者团体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青年志愿者的有关权益。探索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青年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加强志愿服务宣传,争取二级学院优惠政策,使志愿者的业绩逐步获得二级学院和同学们的公认,为青年志愿者在继续深造、就业谋职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其所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七)损害责任:

1、注册志愿者在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其它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其它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青年志愿者协会或者其它组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注册志愿者追偿。

2、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注册志愿者造成损害,负责此项目活动的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损害的注册志愿者向有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注册志愿者可在学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参加管理工作,成为管理型志愿者。发挥管理型志愿者和志愿者骨干的能动性,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六章激励和表彰


第十八条志愿服务时间认证: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活动组织者通过“志愿汇”系统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等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志愿服务时间算法

1、原则上半天性活动不超过4个小时,全天性活动不超过8个小时(交通时间不计在志愿服务时间之内)。

2、活动的组织者(包括策划、宣传等工作人员)也可申报,并记录与服务时间相同的小时数,但需在备注中另外列出,并在登记表备注栏中进行注明。

3、社会实践所进行的志愿者活动原则上不足一周(5天)的按照具体工作的小时数计算;若为一周以上三周以内的,一律按照40小时计算;若为三周以上的,一律按照50小时计算。

第二十条星级认证制度

根据志愿者参加服务的累计时间,“志愿汇”系统将自动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一) "一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

(二) "二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

(三) "三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

(四) "四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

(五) "五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

第二十一条评选表彰制度

校团委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业绩、服务时间,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团队荣誉称号,原则上评选表彰活动可安排在每年国际志愿服务日(12月5日)前后进行。

第二十二条惩罚制度

(一)对于未能按照校团委要求理顺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之间、青年志愿者协会与二级学院团委之间以及其它学生组织之间的关系的二级学院及志愿服务团队一律取消其参与“校内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及“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评定的资格。

(二)凡在志愿者活动审核、认证和评比过程中有明显违规行为的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将取消参与“星级志愿者”评定的资格。

(三)凡在活动中未履行本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义务的团队或个人,予以警告;对造成严重损害或屡教不改者,团队将取消参与“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评定的资格,个人将开除出注册志愿者行列。

(四)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共青团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山西传媒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共青团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





附件1:

注册志愿者标识

图案说明:注册志愿者标识(通称"心手标")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又是英文"Volunteer"的第一个字母"V",红色,图案中央是手的造型,也是鸽子的造型,白色。标志寓意为中国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达"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和"团结互助、共创和谐"的主题。

制作说明:图案中白色为纯白色,红色的色号为M100Y100。


附件2:

山西传媒学院志愿者团体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


学院、班级


申请志愿团体名称


初创志愿者

人数


服务方向


是否完整阅读

本办法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志愿服务工作介绍(另附本学年活动计划)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意见(校团委盖章)


备注:1、初创人数不得低于10人。


附件3:

山西传媒学院志愿者团体注册登记表

团体名称


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志愿者人数


服务方向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志愿服务工作简介


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意见(校团委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