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上岗制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建设一支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 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讲教师认定
1.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包括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设计、指导实习的教师。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的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填写《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向所在部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认定条件对相关证书材料进行初审;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专家听课,形成考核意见;
根据听课考核意见,并综合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确定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附件1和证书材料(证书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
3.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教务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认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认定后的《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岗位资格认定申请表》返还一份给各二级学院(部)留存,并将主讲教师岗位资格认定情况抄送教务部,作为聘任主讲教师的依据。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讲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基础上,填写《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备案,其主讲教师资格可直接予以确认。
应届毕业生、从非高校系统调入、从其他岗位转到教师岗位以及从未担任过主讲教学任务等其他教师,须根据认定程序申请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外聘企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等兼职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须达到学校主讲教师资格基本条件。
三、主讲教师职责
(一)努力践行立德树人使命,贯彻教书育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大学办学理念。
(二)服从各二级学院(部)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所承担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三)承担主讲课程的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指导实习或设计、考试阅卷及评分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四)负责课程教学资料的积累、教学档案的完善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推进工作。
(五)维护课堂纪律和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以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六)完成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
四、管理及考核
(一)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一学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3)造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4)弄虚作假、骗取主讲教师资格的;(5)教学质量评价中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不合格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一学年课程评估考核为不合格的将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在下一学年度不得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限期整改后须依程序重新申请主讲教师资格;(7)未按学校规定完成主讲教师教学任务的。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学校同时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不能重新申请主讲教师资格。
(四)各二级学院(部)必须按程序进行资格认定,未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山西传媒学院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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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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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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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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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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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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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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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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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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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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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担任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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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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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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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 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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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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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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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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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教案评价 |
此栏由认定二级学院(部)填写 |
申请人课堂 教学评价 |
此栏由认定二级学院(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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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部) 考核意见 |
院(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部、教务部 审核意见 |
教务部盖章 部长签字: 人力资源部盖章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