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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传媒学院 主讲教师及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11阅读数:来源:山西传媒学院校园网


  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上岗制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建设一支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 号)、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 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讲教师认定

1.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包括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课程设计、指导实习的教师。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的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1.申请

申请人填写《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向所在部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认定条件对相关证书材料进行初审;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专家听课,形成考核意见;

根据听课考核意见,并综合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确定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附件1和证书材料(证书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报送人力资源部。

3.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教务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认定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认定后的《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岗位资格认定申请表》返还一份给各二级学院(部)留存,并将主讲教师岗位资格认定情况抄送教务部,作为聘任主讲教师的依据。

(三)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讲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基础上,填写《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备案,其主讲教师资格可直接予以确认。

届毕业生、从非高校系统调入、从其他岗位转到教师岗位以及从未担任过主讲教学任务等其他教师,须根据认定程序申请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外聘企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等兼职教师担任主讲教师,须达到学校主讲教师资格基本条件。

三、主讲教师职责

(一)努力践行立德树人使命,贯彻教书育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传媒大学办学理念。

(二)服从各二级学院(部)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所承担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三)承担主讲课程的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指导实习或设计、考试阅卷及评分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四)负责课程教学资料的积累、教学档案的完善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推进工作。

(五)维护课堂纪律和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以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六)完成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

四、管理及考核

(一)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教学工作,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一学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3)造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4)弄虚作假、骗取主讲教师资格的;(5)教学质量评价中的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不合格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一学年课程评估考核为不合格的将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在下一学年度不得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限期整改后须依程序重新申请主讲教师资格;(7)未按学校规定完成主讲教师教学任务的。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学校同时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不能重新申请主讲教师资格。

(四)各二级学院(部)必须按程序进行资格认定,未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主讲教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山西传媒学院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山西传媒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年月


最高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现从事

专业


所担任课程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高校教师  

资格证号


持证时间


培训情况


高校教学经历


申请人教案评价


此栏由认定二级学院(部)填写

申请人课堂  

教学评价

此栏由认定二级学院(部)填写


二级学院(部)

考核意见




院(部)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教务部

审核意见



教务部盖章 部长签字:  人力资源部盖章 部长签字:

   

学校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