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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播音学子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6-07阅读数:来源: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高等院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场所,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青年学生应当讲文明、讲礼貌,培养优良的品德,自觉遵守学生课堂行为规范。为了营造更加积极向上的学风校风,规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纪律要求

1.不迟到、不早退。以上课时间为准,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上课准备。迟到的同学应向任课教师说明情况,经过老师允许再就座。如有事情需要提前离开教室,应在得到任课教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课堂中间擅自离开教室者,以缺课论处。

2.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上课,请提前履行好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课。

二、上课要求

1.上课时要携带课本、笔记本以及相关学习用具。进入演播厅时带好鞋套。若任课教师有作业要求或课前准备,需自己提前准备,配合教师完成教学工作。

2.在上课过程中不允许随意走动。不抽烟,不打瞌睡,不玩手机,不把食品饮料带进教室。课桌上不摆放与所上课程无关的东西。

3.注意课堂纪律。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提高上课质量。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

4.尊重任课教师。课堂必须严格执行任课教师的安排,接受点名,不得由他人代替上课或者点名代替答到。

三、其他要求

1.以辅导员签具的假条为准,学校及辅导员批准的假条需要在课前交给老师让老师过目。除特殊情况外,课后不允许补假条,一律以旷课处理。

2.如有蔑视教学纪律者。由考勤专员询问姓名并予以登记、上报。

3.结合教学督导要求,有违反课堂纪律要求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